牛羊屠宰设备分割加工规定
2020-09-09
一级分割车间牛羊屠宰设备加工的原料和产品宜采用平面带式输送设备输送。带式输送机的传动系统应选用电辊筒减速装置,其两侧应分别设置分割剔骨人员的操作台,输送机的末端应配备分检工作台。二级分割车间可只设置分割剔骨工作台。排腔骨加工位置应设分割锯。
原料预冷间(或冷却间)内应安装悬挂胴体的轨道,每米轨道上应悬挂3-4头胴体,其轨道面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2.5m,轨道间距宜取0.8m。原料(二分胴体)先冷却后分割时,原料应冷却到中心温度不高于7℃时方可进入分割剔骨工序。原料先预冷再分段剔骨分割时,分割肉产品应冷却到7℃时方可进入包装工序。
分割肉原料和产品的输送不得使用滑槽。分割车间应设有悬挂胴体的叉挡和不锈钢挂钩的清洗消毒设施。分割剔骨间及包装间使用车辆运输时,应留有通道及回车场地。分割间、包装间内运输车辆只限于内部使用,必须输送出车间的骨头等副产品应设置外部车辆,在车间外接收。采用悬挂输送机输送胴体时,其输送链条应采用无油润滑或使用含油轴承链条。悬挂胴体采用立式分段方法时,应设置转挂输送设备,其上应设有不锈钢挂钩,还应设置立式分段锯。悬挂胴体采用卧式分段方法时,应设置胴体接收台,还应设置卧式分段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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